3C消防產品質量保證能力解讀:(十)獲證產品的變更控制、(十一)包裝、搬運和儲存
標準條款:
A.10 獲證產品的變更控制
工廠應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變更控制程序,確保認證產品的設計、采用的關鍵件和材料以及生產工序工藝、檢驗條件等因素的變更得到有效控制。獲證產品涉及到如下的變更,工廠在實施前應向評定中心申報,獲得批準后方可執(zhí)行:
a) 產品設計(原理、結構等)的變更;
b) 產品采用的關鍵件和關鍵材料的變更;
c) 關鍵工序、工序及其生產設備的變更;
d) 例行檢驗和確認檢驗條件和方法變更;
e) 生產場所搬遷、生產質量體系換版等變更;
f) 其他可能影響與相關標準的符合性或型式試驗樣機的一致性的變更。
解讀:
1 工廠應建立并實施對產品銘牌標志、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產品特性等影響產品一致性保持因素的變更進行有效控制的程序及規(guī)定。
2 工廠對認證產品一致性的變更控制程序及規(guī)定應經認證機構審查同意。
3 工廠擬變更獲證產品的關鍵元器件和材料、產品特性時,應按認證機構規(guī)定的檢驗項目和有關要求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經認證機構批準方可變更。應保存變更申請資料和認證機構的批準文件。
4 未經認證機構批準,工廠不應在已實施變更的產品上加貼認證標志。
標準條款:
A.11 包裝、搬運和儲存
工廠的包裝、搬運、操作和儲存環(huán)境應不影響產品符合規(guī)定標準的要求。
解讀:
1. 生產廠應明確需包裝的認證產品的包裝要求,所采用的包裝材制、包裝方法、包裝過程不能對已符合標準要求的認證產品產生任何不利影響。包裝表而的標識應符合中國國家標準;
2. 生產廠對認證產品的搬運應做出明確規(guī)定,防止因搬運操作不當、搬運工具不適當、搬運人員不熟悉搬運要求等原因造成認證產品不符合規(guī)定標準的要求。為確保搬運質量,對搬運人員應進行培訓,使其掌握必要的技能;
3. 生產廠應針對產品的特點設定適宜的儲存環(huán)境,保證儲存的產品不因儲存條件不適合而造成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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